时光飞逝,恍然之间,三年就在晨昏的交替中走向了过去,被历史打上了封条封存了起来。在时间面前,一切都显得空洞,但人世间的似是而非将这个本来平静朴实的世界装扮得异彩纷呈,百态尽出。人民的生活也日渐改善,然而似乎忘记了什么是快乐。
道德被居心不良的人们推进了深渊,然后为其树立了一个牌位,悬挂在高高的空中,仅供瞻仰,毫无敬畏。
这是一个疯狂的时代,而且是自以为正常的疯狂!
然而,就在这样一个纷繁芜杂,丑态百出的世界里,那个踏着三轮车,顶着烈日,披着风雨的年青人始终还是过着快乐而又平素的生活。清贫依然还是他的标签,但他的内心却充盈着简单的满足和无尚的自豪。虽然在别人的眼中,他的地位无疑是卑微的,甚至有些低贱,可是他并不这样认为,他活的是一种尊严。他以自食其力地方式维系着这种尊严,以心怀坦荡滋养着这种尊严,以让自己的亲人活得幸福传承着尊严。他不屑于那些愤世嫉俗的高谈阔论,他只是很智慧地,看着前方,淡淡一笑。
很多人并不知道什么叫尊严,但是他清楚只有个人的尊严才能撑起整个民族的尊严。
岁月将那个曾经柔弱的书生打造成了一个坚定的汉子。风吹日晒已将他的皮肤镀成了一层健康而饱含爆发力的桐色。劳动让他的体格也强健了起来,唯一不曾改变的就是那又坚毅的眼睛始终看着前方。
在这三年里,振飞一直对自己的劳动硕果欣喜不已。最让他激动万分的就是他的二弟。振华考上了政法学校。虽然他的梦在残忍的现实中被逼进了绝路,可是他的新生却在弟弟的身上得以复活。
尽管奔波劳碌的飘泊生活产生了诸多的艰辛,但那又怎样哪!又能怎样哪!
现在振华即将上大三了。振飞永远也无法忘记当初在火车站接弟弟的画面。振华是那样的意气风发,那么踌躇满志,那么精神抖擞。当时振华上身穿着白色的T恤,肩上挎着一个浅灰色的旅行包,下身穿着一条干净的像天空一样蔚蓝的牛仔裤,脚上穿着白色的一尘不染的运动鞋。更为别致的是他的带着一副墨镜,看上去并不像是来求学的,倒有几分学有所成归国的海外学子。其实那身装束很普通,然而在振飞的眼里,在他看见的弟弟的一刹那,他唯一感知的就是弟弟的英姿勃发,潇洒倜傥。
两兄弟相拥而抱。在那一刹那,振飞突然有种想哭的冲动,那是激动的表现,更是努力终于有所回报的感动。一切都太美妙了,如同梦一般。他用力地拥抱着弟弟,好像弟弟比他的生命还弥足珍贵。他用手重重地拍了拍弟弟的后背,嘴里不停地赞许道:“好样的,好样的……”然后振飞仿佛是欣赏绝世珍品一样看着振华,“振华,你这墨镜……”